遺體運送
跨國運送遺體費用高昂、手續繁瑣。遺體運送通常由親屬或其委托的喪葬公司自行聯系航空公司了解相關服務及具體要求并做出決定:
(一)出境
跨國運送遺體需符合兩國有關法規,通常需提交死亡證明、按要求包裝棺木并提前運送到機場,辦理離境清關手續;
尸檢喪葬
(一)尸檢。對突發死亡、暴力致死、非正常死亡等死亡案件進行尸檢是法醫的職責(了解加州尸檢詳細規定,請點擊這里)。因宗教信仰等原因拒絕解剖的,應盡早提出。如法醫認定無須尸檢而親屬要求的,可自行申請因私尸檢。
(二)喪葬。在接到死亡通報后,親屬應盡快聯系法醫指定的喪葬公司或自行聯系其他喪葬公司接收遺體,并盡早決定遺體處理方式。檢驗完成后遺體將被運往喪葬公司。
(三)處理??蛇x擇的遺體處理方式包括:土葬、火葬、海葬、樹葬等。費用因地區、公司、處理方式不同而存在較大差異。通常而言,在當地火化是經濟便捷的處理方式。建議征詢喪葬公司并自行做出決定。
根據規定,死者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有權依法定繼承順序處理善后。應親屬請求,總領館可協助催辦簽證。是否頒發簽證由美國駐華使領館決定。
出具證明
正常逝世,由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逝世證明書”。??
非正常逝世,由公安機關的法醫出具“逝世鑒定書”。??
“逝世證明書”、“逝世鑒定書”交死者家族或死者所屬國家駐華使、領館。對外發布死因要穩重。如死因尚不清晰,或有其他致死原因,待查清或內部意見統一后,再向外發布和供給證明。??
外國人死在我村、鎮或公民家中,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無法出具“逝世證明書”,或許死者所屬國家要求或許有關駐華使、領館提出處理“逝世公證書”時,則應處理“逝世公證書”等公證文件。??
處理認證手續,有必要先在死者居所地公證處申辦公證,然后處理外交部領事司或外國駐華領館領區內我當地外辦的認證和有關外國駐華使、領館認證。